本帖最后由 yangqingmo 于 2011-8-24 01:52 编辑
IT天才:盖茨VS乔布斯
简介: 比尔·盖茨(Bill Gates),出生于1955年10月28日。 他与保罗·艾伦一起创建了微软公司,曾任微软CEO和首席软件设计师。1995年到2007年的《福布斯》全球亿万富翁排行榜中, 比尔·盖茨连续13年蝉联世界首富。2008年6月27日正式退出微软公司,并把580亿美元个人财产尽数捐到比尔与美琳达·盖茨基金会,2011年,比尔·盖茨以560亿美元资产列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2位。 史蒂夫·乔布斯(Steve Paul Jobs),出生于1955年2月24日。1974年乔布斯在一家公司找到设计电脑游戏的工作。两年后,成立了苹果电脑公司;1985年获得了由里根总统授予的国家级技术勋章; 1997年9月,乔布斯重返该公司任首席执行官。1997年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2009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这十年美国最佳CEO,同年当选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之一。 共同点: 同一年出生,同样是大学辍学创业,他们都有强烈的竞争的意识,聪明,工作狂。在苹果创业初期,乔布斯身穿T恤,上面写着:工作了90个小时,但我就是喜欢!盖茨则可以连续48小时编写程序。 不同点: (先从以下对比简单分析) 微软--比尔盖茨 苹果--乔布斯 理性经济 感性经济 理性主义 完美主义 远见,按市场出牌 远见,独断,从消费个人出发 产品是循序渐进的 产品是跨越式的 后进入市场,再主导市场 先主导市场,而不是追随 左脑模式 右脑模式
也许有人不太明白什么是理性、感性经济;左脑、右脑模式。我从以下的例子向大家解释:北大流行超短裙,引起校内学生热议!数学系帖子:既然有1米长的长方形,那么也应该允许0.3米的长方形存在;舞蹈系帖子:没有超短裙的舞台,观众是没有办法感受到其中的激情,是没有激情的舞台。比尔·盖茨就是属于数学系类的思维模式——用数据来说话!乔布斯则属于舞蹈系类的思维模式——强调消费者的感性体验。 那么为什么说一个是理性主义,一个是完美主义?比尔盖茨曾在第一次约会时,第一句话问对方:“你高考多少分?”我不知道这句的可靠性有多少,但是我相信绝对不会空穴来风。那么,这点说明盖茨强调理性的东西,他更希望和聪明的人一起共事,他相信聪明的人做起事来简洁高效,无需他再操心。曾经听过一句话:“我们不是在卖牛肉,而是在卖烤牛肉的那种滋滋声。”对于乔布斯来说可能正是如此!产品带给人们惊奇的同时,也满足了他自己,乔布斯很享受“卖牛肉的那种滋滋声”而非单纯的卖牛肉,卖越多越好。苹果买了Pixar,是一家有很多制作动画的天才的公司,乔布斯却让他们做画图的软件设计,这实例说明,乔布斯认为如果有市场需要的话,即使是卖菜的人也有可能调去帮忙卖水果。苹果一个盒子的包装里只装20台IPod,因为那样送到客户手里的时候可以让客户更好的接受。如果一款苹果手机拿起来手感欠佳,乔布斯决不会允许生产。这些都说明乔布斯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强调产品给人的直观感受。
强强对话——隔空交火! 比尔·盖茨:“我们以非常低的价格发售我们的软件,因为我们相信薄利可以多销,最后还是赚钱,我们对硬件厂商的所有要求都给予及时的回应。我们不想给任何人有选择其它软件的理由。” 乔布斯:“我对微软的成功没有任何疑问,他们在大多数方面都获得了成功。我的问题是给予这样的一个事实,他们只是在制造三流产品(比较好盗版的产品)”。 从上面的话语中似乎可以感觉到有点火药味。不可否认,如今中国电脑的用户绝大多数人用的是微软的操作系统。但是设想一下,如果苹果的电脑能够跑微软的操作系统,价格能够定得好一点的话,相信未来苹果在中国市场就不仅仅是3%。“微软97%,是因为它容易盗版吗?更因为它是所有操作系统的标准。为什么别人不去盗版苹果Macintosh的OS,因为里面没有什么软件可以用”——前中国微软CMO吴世雄如此解释。确实如此,相信大部分人都不太熟悉苹果软件系统的操作,甚至没有用过。国外比较发达的国家会比较多人选择苹果,如:韩国,日本等。
创业之路: BASIC语言程序的开发建立了微软 一款视频游戏的成功创立了苹果 寻找BASIC用户,1976年计算机大会上盖茨提出软件需要收费 乔布斯引入风险投资推出苹 果 机 1981年以DOS操作系统获得IBM的合同,市场份额快速增长 苹 果 机热销 推出具有图形界面的Window1.0 1984年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苹果计算机Macintosh问世
(1985年由于公司内部分歧乔布斯离开了苹果,成立NeXT公司,后买入动画公司Pixar)
微软则完成了一系列动作,将办公程序捆绑 1997年乔布斯重回苹果主持大局 推出了Office,1995年发布了内嵌IE浏览器的 推出糖果风格的iMac电脑、iPod、iphone Windows95,2000年发布了XBOX
比尔盖茨商业精神:市场主导,后进入市场,一旦有好的主意,盖茨一定会追随,买下那个公司,超越那个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主导市场,创造“低价高量”。WordPerfect过去是排名第一的文字处理软件,Lotus123也曾经是第一的电子数据表,但是现在人们广泛使用的却是微软的Word及Excel。事实证明,微软的商业理念更符合市场发展。不一定是最好的产品,不一定是最前沿的技术,但一定是最容易让客户操作和理解。 乔布斯商业精神:真正的革新,改变世界,注重创新和技术变革,更注重超越多少,即使知道那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
期待两位风云人物在未来IT领域里给我们带来更多惊喜…
注:
晚上翻翻文件夹发现两个月前写的这篇文章,索性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另外,写这篇文章主要是供大家交流,此前大家会知道比尔盖茨多一点,但对于乔布斯估计了解的人不会太多,在校园内,读计算机专业的人也未必听过乔布斯。多了解IT领域里的一些人物,我想这是学习网络非常必要的,我们也能从中获得一些启发。同时,此文并没有想要指出比尔盖茨和乔布斯或者微软和苹果孰优孰劣,若有什么地方写得不当,欢迎各位批评指正,希望比尔盖茨--微软迷们,或是乔布斯—苹果迷们别生气哈!
杨清默 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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