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 发表于 2007-4-21 21:29:48

乔布斯的三个故事【转】

在全球科技界,我只有一个偶像,他不是比尔・盖茨,而是斯蒂文・乔布斯。如果说盖茨让微软成为传奇,那么乔布斯本人就是传奇。他创建了苹果电脑,引领了电脑时尚的潮流;他创立了皮克斯,拨动了娱乐业的风向;他创造了iPod,又通过它影响了不只一代人的生活方式。甚至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我博客左上角的新歌推荐,因为那些新歌都是我下载到iPod后通过汽车音响在车上听到的。  正好,前两天我的一个商学院的同学给我发来了乔布斯去年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的讲话。她在邮件里说,如果你还没看到这篇讲话,你应该看,因为它是不应该被错过的。我看了后,非常同意她的说法。我想你们也不应该错过。
  下面是演讲原文的节选。
  今天我非常荣幸来参加你们的毕业典礼。我自己从来没有从大学毕业,所以今天应该是我距离毕业典礼最近的一次。今天我只想给你们讲三个我生活中的真实故事。仅此而已,没有什么长篇大论,就是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把点连成线。
  十七岁的时候,我进了大学。当时我很天真,选了一所学费几乎和斯坦福大学一样昂贵的学校,当工人的养父母倾其所有的积蓄为我支付了大学学费。读了六个月后,我却看不出上学有任何意义。我既不知道自己这一生想干什么,也不确定大学能帮我弄明白自己想干什么。所以,我决定退学。当年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心里还有点打鼓,但现在往回看,那却是我有生以来做出的最好的决定之一。从退学那一刻起,我就可以不再选那些我毫无兴趣的必修课,而开始去旁听一些在我看来更有意思的课。
  当时,我所在的学校的书法课大概是全国最好的。校园里所有的公告栏和每个抽屉标签上的字都写得非常漂亮。我退学后不用正常上课了,所以我决定选一门书法课,学学怎么写好字。
  当时我并不指望书法在以后的生活中能有什么实用价值。但是,十年之后,我们在设计第一台 Macintosh 计算机时,以前学的书法一下子浮现在我眼前。于是,我们把这些东西全都设计进了计算机中。这是第一台有这么漂亮的文字版式的计算机。要不是我当初在大学里偶然选了这么一门课,Macintosh 计算机绝不会有那么多种印刷字体或间距安排合理的字号。要不是退了学,我也不会碰巧选了那门书法课。当然,我在大学里不可能把当时的点向前延伸,连成一条线;但是现在回过头去看,那条线却无比清晰。
  你们现在同样不可能从现在这个点上连出通向未来的那一条线。只有当你回头看时,才会发现这些过去的点其实已经画出了那条线。所以,要相信每一个点迟早都会连接到一起。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好恶与得失。
  幸运的是,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喜欢做什么。我在 20 岁时和沃兹在我父母的车库里办起了苹果公司。我们干得很卖力,十年后,苹果公司就从车库里我们两个人发展成为一个市值 20 亿美元、拥有4000多名员工的大企业。而在此之前的一年,我们刚推出了我们Macintosh电脑,当时我刚过而立之年。可后来,我被解雇了。你怎么会被自己办的公司解雇呢?是这样,随著苹果公司越做越大,我们聘请了一位我认为非常有才华的人与我一道管理公司。在开始的一年多里,一切都很顺利。可是,随后我俩对公司前景的看法开始出现分歧,最后我俩反目了。这时,董事会站在了他那一边,所以在30 岁那年,我离开了公司,而且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我成年后的整个生活重心都没有了,这使我心力交瘁。
  一连几个月,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这次失败弄得沸沸扬扬的,我甚至想过逃离硅谷。但是,渐渐地,我开始有了一个想法――我仍然热爱我过去做的一切。在苹果公司发生的这些风波丝毫没有改变这一点。于是,我决定从头开始。
  虽然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但事实证明,被苹果公司炒鱿鱼是我一生中碰到的最好的事情。尽管前景未卜,但从头开始的轻松感取代了保持成功的沉重感。这使我进入了一生中最富有创造力的时期之一。
  在此后的五年里,我开了一家名叫 NeXT 的公司和一家叫Pixar的公司,我还爱上一位了不起的女人,后来娶了她。Pixar公司推出了世界上第一部用电脑制作的动画片《玩具总动员》,它现在是全球最成功的动画制作室。世道轮回,苹果公司买下 NeXT 后,我又回到了苹果公司,我们在 NeXT 公司开发的技术成了苹果公司这次重新崛起的核心。我和劳伦娜也建立了美满的家庭。
  我确信,如果不是被苹果公司解雇,这一切决不可能发生。这是一剂苦药,可我认为苦药利于病。有时生活会当头给你一棒,但不要灰心。我坚信让我一往无前的唯一力量就是我热爱我所做的一切。所以,一定得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选择爱人时如此,选择工作时同样如此。工作将是生活中的一大部分,让自己真正满意的唯一办法,是做自己认为是有意义的工作;做有意义的工作的唯一办法,是热爱自己的工作。你们如果还没有发现自己喜欢什么,那就不断地去寻找,不要急于做出决定。就像一切要凭着感觉去做的事情一样,一旦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感觉就会告诉你。
  我的第三个故事是关于死亡。
  17 岁那年,我读到过这样一段话,大意是:”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过,总有一天你的假设会成为现实。”我记住了这句话,从那时起,33 年过去了,我每天早晨都对著镜子扪心自问: “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还会去做今天要做的事吗?”如果一连许多天我的回答都是”不”,我知道自己应该有所改变了。
  大约一年前,我被诊断患了癌症。那天早上七点半,我做了一次扫描检查,结果清楚地表明我的胰腺上长了一个瘤子,可那时我连胰腺是什么还不知道呢!医生告诉我说,几乎可以确诊这是一种无法治愈的恶性肿瘤,我最多还能活 3 到 6 个月。
  我整天都想着诊断结果。到了晚上,我做了一次组织切片检查,他们把一个内窥镜通过喉咙穿过我的胃进入肠子,用针头在胰腺的瘤子上取了一些细胞组织。当时我用了麻醉剂,陪在一旁的妻子后来告诉我,医生在显微镜里看了细胞之后叫了起来,原来这是一种少见的可以通过外科手术治愈的恶性肿瘤。我做了手术,现在好了。
  这是我和死神离得最近的一次,我希望也是今后几十年里最近的一次。有了这次经历之后,现在我可以更加实在地和你们谈论死亡,那就是:谁都不愿意死。即使是那些想进天堂的人也不会愿意为了进天堂而去死。然而,死亡是我们共同的归宿,没人能摆脱。我们注定会死,因为死亡很可能是生命最好的一项发明。它推进生命的新辰换代。现在,你们就是新的,但在不久的将来,你们也会逐渐成为旧的,也会被淘汰。
  你们的时间都有限,所以不要按照别人的意愿去活,这是浪费时间。不要让别人观点的聒噪声淹没自己的心声。最主要的是,要有跟着自己感觉和直觉走的勇气。无论如何,感觉和直觉早就知道你到底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它的都不重要。
  在我年轻的时候,有一本非常棒的杂志叫《全球目录》(The Whole Earth Catalog),它被我们那一代人奉为圭臬。这本杂志的创办人是一个叫斯图尔特・布兰德的家伙,他住在Menlo Park,距离这儿不远。他把这本杂志办得充满诗意。那是在60年代末期,个人电脑、桌面发排系统还没有出现,所以出版工具只有打字机、剪刀和宝丽来相机。这本杂志有点像印在纸上的Google,但那是在Google出现的35年前;它充满了理想色彩,内容都是些非常好用的工具和了不起的见解。
  斯图尔特和他的团队做了几期《全球目录》,快无疾而终的时候,他们出版了最后一期。那是在70年代中期,我当时处在你们现在的年龄。在最后一期的封底有一张清晨乡间公路的照片,如果你喜欢搭车冒险旅行的话,经常会碰到的那种小路。在照片下面有一排字: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Stay Hungry. Stay Foolish.)这是他们停刊的告别留言。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我总是以此自诩。现在,在你们毕业开始新生活的时候,我把这句话送给你们。

恶魔 发表于 2007-4-21 2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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